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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自主開發的氟口比苯醯胺鹽類新藥
GNTbm-CC-02,經審查取得加拿大發明專利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3-05 |
1.事實發生日:114/03/05 2.公司名稱:華上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自主開發的氟口比苯醯胺鹽類新藥GNTbm-CC-02,經審查取得加拿大發明 專利,專利名稱為『AN ANTICANCER COMBINATION OF CHIDAMIDE AND CELECOXIB』 ,申請案號:3153597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自主開發的氟口比苯醯胺鹽類新藥GNTbm-CC-02,是由本公司上市藥品「 剋必達錠(Tucidinostat/Kepida Tablets)」、聯合Celecoxib藥物所組合而成, 可以單獨或聯合使用,屬於腫瘤微環境調控劑新藥組合,廣泛用於腫瘤免疫療法, 是一種新型的抗癌治療方法,透過重啟人體的自然抗腫瘤免疫反應,能更有效監控 與撲殺具有相同辨識抗原之腫瘤生成,改善腫瘤微環境,提升免疫治療成效。 GNTbm-CC-02之開發於臨床前試驗結果顯示,不但可有效大幅提升藥物的水溶解度 ,亦可提高口服生體可用率,可顯著增強抗腫瘤治療效益。 (2)GNTbm-CC-02完成全球專利佈局申請,目前已經取得台灣、美國、俄羅斯、澳洲、 中國、及加拿大發明專利,其他申請國家持續審查中。 (3)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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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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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12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30,000,000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2/13~114/04/11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7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35元至54元之間,若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 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6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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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華上生醫自主開發腫瘤微環境調控藥物組合
GNTbm-CT-01,經審查取得台灣發明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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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
1.事實發生日:114/01/17 2.公司名稱:華上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自主開發腫瘤微環境調控藥物組合GNTbm-CT-01,經審查取得台灣發明專利, 專利名稱為『一種用於克服免疫抑制或刺激抗癌免疫反應的藥物組合和方法』,申 請案號:110116080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GNTbm-CT-01(簡稱CT-01)為華上生醫自主開發的腫瘤微環境調控劑藥物組合,是 一個以口服投予的新世代腫瘤微環境調控劑新藥組合(包含表觀遺傳調控劑聯合 血管新生抑制劑),是由本公司上市藥品「剋必達錠(Tucidinostat/Kepida Tablets)」與抑制VEGFR2的多重激酉每抑制劑的組合藥物。CT-01其作用在腫瘤 微環境,調控特定的基因表達,顯著讓腫瘤血管趨於正常化、吸引CTL浸潤在腫瘤 微環境、抑制免疫抑制型細胞被吸引到腫瘤微環境中,具有顯著免疫調節與基因 表達調節活性。CT-01已經在動物試驗證明可大幅提升腫瘤微環境調控能力,產生 免疫應答率,當聯合免疫檢查點抑制劑,可以大幅提升腫瘤免疫治療的抗癌效益。 (2)CT-01,是全新機制的腫瘤微環境調控劑,可以單獨使用或聯合免疫檢查點抑制劑 ,有非常優異的腫瘤免疫應答率,是新一代腫瘤免疫療法的全新作用機制產品。 (3)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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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因公司藥物開發策略的考量,決定提前終止
晚期肝癌第2線治療臨床Ib/II期臨床試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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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
1.事實發生日:114/01/06 2.公司名稱:華上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台灣中、晚期肝癌罹患人數有逐漸減少趨勢,且腫瘤免疫療法用於第一線治療 在2023年健保給付後已是目前主流治療方案,將影響後續的第二線治療。由於 中、晚期肝癌病患數減少及第一線的臨床治療用藥已大幅改變,將顯著影響第 二線的治療與臨床收案進度。經審慎評估,本公司認為沒有再投入開發的必要 ,擬停止KEPIDA-1臨床試驗,並將研發資源集中在本公司自主開發的新藥及臨 床發展計畫。 (2)前述試驗在停止後,本公司仍將依法規要求對試驗中病人繼續提供應有照護, 並遵循「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GCP)規定,辦理後續試驗終止作業。 (3)有關本人體臨床試驗(試驗代號: KEPIDA-1)相關內容請詳本公司111年3月3日 重大訊息公告內容。 (4)本人體臨床試驗 ( 試驗代號: KEPIDA-1 ) 所使用的新藥「Tucidinostat ; 剋必達錠」,在台灣是由華上生醫研究開發且已獲得TFDA上市批准用於治療 乳癌的口服藥物,並已於113年1月向台灣健保署申請健保給付,持續審查中。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剋必達錠雖停止用於中、晚期肝癌人體臨床試驗開發,但仍持續致力於新增 適應症開發,以幫助更多台灣癌症病患。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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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上市藥品「剋必達錠(Tucidinostat/Kepida
Tablets)」獲台灣衛福部受理新增適應症「用於治療復發或
難治外周T細胞淋巴癌(R/R PTCL)」新藥查驗登記(NDA)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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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
1.事實發生日:113/12/11 2.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剋必達錠(Kepida Tablets)」 3.用途:用於治療復發或難治外周T細胞淋巴癌 (R/R PTCL, Relapsed/Refractory Peripheral T-Cell Lymphoma)。 4.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不適用。 5.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請說明目前之研發階段係屬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若未通過者,請說明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另請說明未來經營方向及 已投入累積研發費用): (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 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本公司今日接獲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通知,受理 剋必達錠新增適應症「用於治療復發或難治外周T細胞淋巴癌(R/R PTCL)」 新藥查驗登記(NDA)之申請。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 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不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 不適用。 6.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請說明預計完成時間及預計應負擔之義務): (1)預計完成時間: 新增適應症的查驗登記審查時間依據主管機關公告。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7.市場現況: R/R PTCL是歸屬於罕見疾病範疇,依據台灣癌登資料顯示,每年約有350例 新診斷PTCL病患,多年來臨床上缺乏標準藥物的治療,而在國際上Tucidinostat 新藥用於治療 R/R PTCL適應症已分別在日本和中國被批准上市。 8.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案為依據藥品查驗登記準則第54條規定提出申請,TFDA受理剋必達錠 新增適應症「用於治療復發或難治外周T細胞淋巴癌(R/R PTCL)」之NDA申請, 後續尚須經法規與科學審查,並不代表是否通過。 (2)Tucidinostat在日本已經取得「用於治療復發或難治外周T細胞淋巴癌 (R/R PTCL)」適應症的藥證,並已納入日本健保給付。而在中國也已經取得藥證 進入醫保給付。 (3)本公司新藥「剋必達錠(Tucidinostat/Kepida Tablets)」乳癌適應症已於2023年 獲得核可上市,本次進行新增適應症之查驗登記申請,用於治療復發或難治外周 T細胞淋巴癌(R/R PTCL)。 9.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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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上市藥品「剋必達錠(Tucidinostat/Kepida
Tablets)」聯合Pembrolizumab和Bevacizumab,經台灣衛福部
(TFDA)同意執行治療晚期結直腸癌三期臨床試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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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
1.事實發生日:113/12/09 2.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剋必達錠(Kepida Tablets)」 3.用途:Tucidinostat聯合Pembrolizumab和Bevacizumab用於經2線以上標準治療失敗的 晚期微衛星穩定或錯配修復完整(MSS/pMMR)型結直腸癌患者。 4.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三期臨床試驗。 5.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請說明目前之研發階段係屬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若未通過者,請說明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另請說明未來經營方向及 已投入累積研發費用): (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 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本公司今日接獲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來函通知,取得TFDA臨床 試驗計畫審查(IND),原則同意執行「Tucidinostat聯合Pembrolizumab和 Bevacizumab用於治療2線以上標準治療失敗的晚期微衛星穩定或錯配修復完整 (MSS/pMMR)型結直腸癌的隨機、開放性、對照、多中心、Ⅲ期臨床試驗」(計畫 編號:KEPIDA-4)。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 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不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 將儘速規畫評估執行臨床試驗所需準備工作。 6.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請說明預計完成時間及預計應負擔之義務): (1)預計完成時間: 試驗完成及後續相關核備時程,依主管機關審查時間而定。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7.市場現況: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uzation, WHO)2022年2月公布之報告顯示, 在2020年結直腸癌為全球發生數量第三高之癌症,新診斷病例約有193萬例;同年在全 球屬於第二大相關死亡癌症,約91.6萬例病患離世。而我國衛生福利部公布之資料顯示 ,同樣結直腸癌於我國發生率及死亡率也佔據各癌症中第2位及第3位,且新診斷人數與 死亡率逐年攀升當中。 8.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已於113年10月11日向TFDA遞交治療晚期結直腸癌三期人體臨床試驗計畫審查 申請(IND)。 (2)Tucidinostat聯合Anti-PD-1 Ab和Bevacizumab已被證明可以有效重塑腫瘤微環境, 讓原屬於冷腫瘤的晚期結直腸癌(MSS/pMMR型)轉為熱腫瘤,可有效顯著提升病患的 ORR及mPFS。在二期臨床試驗獲得優越的成果,已經發表在國際知名期刊Nature Medicine (doi: 10.1038/s41591-024-02813-1)。 9.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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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上生醫受邀參加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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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3/12/20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12/20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華南永昌綜合證券5樓多功能會議室(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5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本公司受邀參加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說明本公司公司概況、新藥研發進展、營運績效及未來展望等相關資訊。 (2)有意參加者請至報名網址:https://reurl.cc/lNRR5l,或是請洽: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吳小姐(02)2545-6888分機8733報名,也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連結網址報名。 (3)另為顧及場地容納人數限制及完成報名者出席權利,有興趣參加者煩請務必提前報名,未報名者則視當天情況開放進場。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法人說明會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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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華上生醫自主開發新成分抗癌候選新藥GNTbm-38,
的應用專利,經審查取得美國發明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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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
1.事實發生日:113/11/25 2.公司名稱:華上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自主開發新成分抗癌候選新藥GNTbm-38,經審查取得美國應用的發明專利, 專利名稱為『HISTONE DEACETYLASE INHIBITORS FOR IMMUNOMODULATION IN TUMOR MICROENVIRONMENT』,申請案號:18/310,387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GNTbm-38為華上生醫自主開發的新成分抗癌候選新藥,已申請多國發明專利,陸續 審查並通過美國、澳洲、南非、及台灣專利許可,是一個全新化學結構、口服、小 分子、具有表觀遺傳調控及免疫活化的抗癌候選藥物,可顯著抑制癌細胞增殖並誘 導癌細胞凋亡,達到抑制腫瘤生長的目標。依據先前動物實驗數據顯示,不論是 GNTbm-38單藥或聯合給藥都具有非常優異的調控腫瘤微環境激活免疫細胞清除腫瘤 活性,目前正進行原料藥與製劑生產,臨床前研究及動物毒理與安全藥理試驗,以 符合美國及中國藥監部門的法規要求。GNTbm-38的美國物質發明專利,本公司先前 已於民國112年02月20日公告獲得美國專利局之審查核准通知。 (2)本項候選新藥已與國內知名GMP藥廠簽署委託研究與生產原料藥與製劑的製造合約 ,及與美國CRO公司簽屬臨床前相關毒理與藥理的委託研究,以利未來能順利提交 申請美國、中國及台灣的新藥臨床試驗許可(IND)。 (3)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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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及代理發言人
異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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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及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3/11/2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1)財務主管:黃盈彰/經理/本公司財務部經理 (2)會計主管:黃盈彰/經理/本公司財務部經理 (3)公司治理主管:黃盈彰/經理/本公司財務部經理 (4)代理發言人:黃盈彰/經理/本公司財務部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1)財務主管:唐振嘉/本公司總經理特助 (2)會計主管:唐振嘉/本公司總經理特助 (3)公司治理主管:許佩菁/本公司管理部協理 (4)代理發言人:唐振嘉/本公司總經理特助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職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3/12/03 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等主管異動案待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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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追認修訂113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
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分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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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
1.事實發生日:113/11/08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3/08/07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113年08月0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公告「113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 認股辦法」。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本公司經主管機關審核後修訂113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七 條,並提報本次董事會決議變更通過。 (2)修訂前條文: 第七條:認股價格及認股股數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 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含私募)價格調整方式,包括:辦理現金 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分割、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 外存託憑證及因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等情事,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 調整之。(計算至新台 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 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低於面額時,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加發認股權憑證,致可認購之股份數額超過公司章程 所定之額度時,應先完成變更章程增加可認購股份之數額後,始得為之。 (3)修訂後條文: 第七條:認股價格及認股股數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 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含私募)價格調整方式,包括:辦理現金 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分割、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 外存託憑證及因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等情事,認股價格應依新股發 行除權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 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計 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 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 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註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及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並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轉讓或註銷之庫藏 股股數。 註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註3.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調整後認股價 格低於面額時,則以每股面額為認股價格。 註4.與他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或受讓 他公司股份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營業日起連續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 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註5.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 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 公司興櫃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 和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除權基準 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 盤價之簡單算術均數為準。 (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若本公司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減少股份時, 認股價格應於減資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 份減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股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前 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比率)】×(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 股股數) 3.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 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註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並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轉讓 或註銷之庫藏股股數。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認股價格應於除息基準日 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 比率) 註1.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 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 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 總和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除權基 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 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四)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同時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 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調整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 認股價格。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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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更換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事宜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11-08 |
1.事實發生日:113/11/08 2.公司名稱:華上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因營運規劃考量,擬變更申請股票上市(櫃)之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由「富邦 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主辦輔導 推薦證券商「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實際生效 日以主管機關核准生效日為主。 6.因應措施:相關更換作業時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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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新超亮眼 勁揚逾52% |
摘錄經濟B2版 |
2024-10-26 |
觀察近一周興櫃市場表現,據CMoney統計,334檔興櫃個股本周平均上漲0.7%,本周表現最亮眼的是新藥研發股仁新(6696)周漲52.2%,登上興櫃漲幅王。
根據櫃買中心昨(25)日資料顯示,興櫃市場單周成交金額147.16億元、成交2.87億股、成交15.22萬筆,三項數據都較上一周增加,且漲幅超過一成檔數由五檔增加至14檔。
本周漲幅前十強在12.4%至52.2%間,以產業分布觀察,本周以電子股表現較突出,有四檔入列前十強,其餘三檔生技醫療,兩檔綠能環保,一檔金融股。
本周漲幅前三強依序為新藥研發股仁新52.2%、電子支付股歐付寶37.9%、二極體封裝股葳天股價續強,繼前一周大漲23.06%後,本周再漲25.6%。
周漲幅排名第四至十依序為水資源股聯純漲20.2%、新藥研究及開發股華上生醫漲19.6%、電子零組件製造股華旭矽材漲16.2%、細胞醫療股通用幹細胞*漲13.8%、樞紐零組件股連鋐科技漲13%、通信網路股達運光電漲12.49%、綠能概念股三地能源漲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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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國內業務行銷主管辭任案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8-16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國內業務行銷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8/1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呂紹祺/本公司事業發展部國內業務行銷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職務由總經理暫代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3/08/16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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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113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8-07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 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得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1)以認股基準日當日為本公司之全職員工。 (2)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 (3)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認股權之數量,將參酌職級、對公司的忠誠度、工作 態度及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發展潛力或年資等,並明定將依相關績效條件 事項擬定分配標準或原則,由董事長核訂後,並提報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為之。惟經理人及具員工身分之董事,應先經本 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後,提報董事會核准;若分配員工名冊非具經理人身分者 ,應先經審計委員會之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4)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公司規定 或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本公司有權就其未行使之認購權憑證予以撤銷或收回。 (5)任一員工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 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 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4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1,400,000股 7.認股價格: (1)認股權憑證發行時本公司為興櫃公司者,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 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 告每股淨值。 (2)認股權憑證發行時本公司為上市(櫃)公司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各分次發行日本 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 8.認股權利期間: 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屆滿兩年後可按下列時程進行認股。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 間為自發行日起五年止,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 式之處分,但因認股權人死亡其繼承者不在此限。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 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二年 50% 屆滿三年 75% 屆滿四年 100%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資遣、開除: 無論認股權憑證是否已具行使權,於離職當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 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被資遣或開除者,自生效日起亦比照辦理。 (2)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之約定,於退休當日已具行使權得於 當日起五個營業日執行,逾期未執行者,視同棄權,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 權利憑證。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當日即視為棄權。 (3)留職停薪 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應 自留職停薪日起3個月內行使認股權,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並 遞延至復職後恢復行使;「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屆滿期限之計算,應自留 職停薪日起中斷,於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繼續計算,於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 有關認股權憑證計算存續期間屆滿時始得行使。 (4)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應由全體繼承人自死亡日起1年內,檢附死亡證明及全 戶戶籍謄本,由配偶或子女一親等繼承人共同商討提出繼承人行使認股權利。未具 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5)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A)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仍得全部 行使,但行使認股權之各時程及比例仍應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之約定 。且行使時應於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之各時程屆滿日起算於一年內行使之 ,逾期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B)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配偶或子女一親等 繼承人於檢附死亡證明及全戶戶籍謄本應共同商討提出繼承人行使全部之認股 權利。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仍得全部行使,但行使認股權之各時程及比例仍 應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之約定。且行使時應於本辦法第五條第(二) 項之各時程屆滿日起算於一年內行使之,逾期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6)調職人員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總經理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認股 權人,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 (7)因相關法令規定而須進行調整時,授權董事長依實際狀況個別訂定或調整之。 (8)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 (1)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認股 權人死亡其繼承者不在此限。 (2)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 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1)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 換發普通股股份、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 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含私募)價格調整方式,包括: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 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分割、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因合 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等情事,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 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 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低於面額時,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2)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加發認股權憑證,致可認購之股份數額超過公司章程所定 之額度時,應先完成變更章程增加可認購股份之數額後,始得為之。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1)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 股請求書,向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 (2)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 行,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購權。而逾期未繳款者,視為放棄該次認 股權利。 (3)收足股款後,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員工認購之股數及員工姓名登載於本 公司股東名簿。 (4)本公司以繳款後該月28日為申請換發普通股之基準日或經董事會同意授權董事長決 定基準日後,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已完成認股股份資本額變更登記。 (5)本公司將於資本額變更登記完成後,換發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認股後本公司所交付之普通股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普通股股票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管 機關核准後生效。若於送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以本 次發行總數為上限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發行,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 (2)本辦法業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而尚未發行前,如其主要內容有變更時,應經董事會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並即檢具董事會議事錄及 修正後相關資料,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公告之。 (3)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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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Q2個別財務報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8-07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2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2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5,06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1,95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1,95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1,95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6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00,76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9,88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70,883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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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華上生醫自主開發的氟口比苯醯胺組合新藥GNTbm-CC-01
合併免疫檢查點抑制劑,經審查取得中國發明專利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7-31 |
1.事實發生日:113/07/31 2.公司名稱:華上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自主開發的抗大腸直腸癌新藥組合(GNTbm-CC-01),經審查取得中國發明專利, 專利名稱為 『用於調節腫瘤微環境和免疫療法的藥物組合和方法』,專利申請案號: 第201910008912.6號。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自主開發的腫瘤微環境調控新藥組合GNTbm-CC-01,已陸續審查並通過南非 、紐西蘭、澳洲、俄羅斯、台灣、南韓、日本、以色列、加拿大、美國、馬來西亞 、墨西哥、新加坡及中國專利許可。 (2)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統計,目前大腸直腸癌為台灣所有癌症死亡率的第三名 ,更為癌症發生率第一位,近年來癌症免疫治療(cancer immunotherapy) 的進步, 可增加晚期癌症病患的治癒率,免疫檢查點抑制劑組合藥物是未來治療晚期癌症的 主流藥物之一,突破了許多癌症的治療瓶頸,不僅能成功縮小一些傳統治療無法對 付的腫瘤、延長病患的存活期,增加晚期癌症病患的治癒率,其治療效果還能長期 維持。 (3)本產品具有顯著抗腫瘤免疫活性,對抑制性免疫細胞的數量與功能上的抑制效果更 加顯著,由於更增強活化CTL免疫細胞對腫瘤的攻擊活性,期能更有效監控與撲殺 具有相同辨識抗原之腫瘤生成,產生持久的腫瘤清除免疫活性。在現今的醫療中, 新的藥物與免疫檢查點抑制劑聯合的策略是近年來普遍認為可以有效提高這些免疫 檢查點抑制劑應答率的最佳方法,這將有利於提供更多的晚期癌症患者使用腫瘤免 疫治療好處的機會。晚期大腸直腸癌約有90%屬於MSS/pMMR型,免疫檢查點抑制劑 單藥治療基本上無效,需要藉由此”Tucidinostat + Celecoxib + ICI”三聯藥物 組合,重塑腫瘤微環境,有機會讓”冷腫瘤”轉變成”熱腫瘤”,增加晚期大腸直 腸癌腫瘤免疫治療的效益。 (4)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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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新任國內藥品業務行銷主管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6-26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國內業務行銷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6/2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呂紹祺/本公司事業發展部國內業務行銷副總經理/在國際大藥廠服務多年經驗, 專注於腫瘤免疫藥品市場開發與業務拓展領域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06/26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 為配合本公司營運發展,董事會決議通過呂紹祺先生擔任本公司新任之國內 業務行銷副總經理,且自民國113年6月26日起生效。 (2) 負責國內業務行銷推展一為協助銷售合作夥伴行銷剋必達用於治療乳癌及外周 T細胞淋巴癌兩個適應症業務;另一方面為因應未來公司產品的行銷規劃與臨 床試驗業務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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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自主開發的氟口比苯醯胺鹽類新藥
GNTbm-CC-02,經審查取得中國發明專利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6-20 |
1.事實發生日:113/06/20 2.公司名稱:華上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自主開發的氟口比苯醯胺鹽類新藥GNTbm-CC-02,經審查取得中國發明專利, 專利名稱為『西達本胺(CHIDAMIDE)及塞來昔布(CELECOXIB)的抗癌組合』, 申請案號:201980100308.4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自主開發的氟口比苯醯胺鹽類新藥GNTbm-CC-02,是由Tucidinostat/salt + Celecoxib/salt 所組合而成,可以單獨使用或聯合使用,屬於腫瘤微環境調控 劑新藥組合,廣泛用於腫瘤免疫療法。GNTbm-CC-02之開發於臨床前試驗結果顯示 ,不但可有效大幅提升藥物的水溶解度,亦可提高口服生體可用率,可顯著增強 抗腫瘤治療效益。 (2)GNTbm-CC-02完成全球專利佈局申請,目前已經取得台灣、美國、俄羅斯、澳洲及 中國發明專利,其他申請國家持續審查中。 (3)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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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訂定增資基準日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6-18 |
1.事實發生日:113/06/18 2.公司名稱:華上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3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37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185,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3年6月18日為增資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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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華上生醫自主開發新成分抗癌候選新藥GNTbm-38,
經審查取得台灣發明專利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6-17 |
1.事實發生日:113/06/17 2.公司名稱:華上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自主開發新成分抗癌候選新藥GNTbm-38,經審查取得台灣發明專利,專利名稱 為『用於腫瘤微環境免疫調節作用之組蛋白去乙醯化酉每抑制劑』,申請案號: 110115446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GNTbm-38為華上生醫自主開發的新成分抗癌候選新藥,已申請多國發明專利,陸 續審查並通過美國、澳洲、南非、及台灣專利許可,是一個全新化學結構、口服 、小分子、具有表觀遺傳調控及免疫活化的抗癌候選藥物,可顯著抑制癌細胞增 殖並誘導癌細胞凋亡,達到抑制腫瘤生長的目標。依據先前動物實驗數據顯示, 不論是GNTbm-38單藥或聯合給藥都具有非常優異的調控腫瘤微環境激活免疫細胞 清除腫瘤活性,目前正進行原料藥與製劑生產,臨床前研究及動物毒理與安全藥 理試驗。 (2)本項候選新藥已與國內知名GMP藥廠簽署委託研究與生產原料藥與製劑的製造合約 ,及與美國CRO公司簽屬臨床前毒理與藥理委託研究,以利未來提交申請美國、中 國及台灣的新藥臨床試驗許可(IND)。 (3)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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