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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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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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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
1.事實發生日:114/03/03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4年02月27日於代收股款專戶收足現金增資股款新台幣41,400,000元, 但於114年3月3日將現金增資股款由代收股款專戶轉存至存儲專戶,依相關規定 將收足股款日期及現金增資基準日由114年02月27日改為114年03月03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4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每股認購價格 12元,實收股款總額新台幣41,4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修正114年03月03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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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變更113年現增修正案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3-03 |
1.事實發生日:114/03/03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民國113年8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現金增資相關事宜,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28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6494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茲因近期國內外通膨及經濟情勢變化不定,為避免損及本公司股東權益且考量 認購人投資意願,擬依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 自4,300,000股調整為3,450,000股,每股面額維持新台幣10元,每股認購價格 維持新台幣12元,總額調整為新台幣41,400,000元,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 用途仍維持不變。 (3)上述調整金額已於民國114年3月3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過備查。 3.因應措施: (1) 為確保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將本次現金增資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及調整發行 股數,對投資人權益所造成之影響,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A. 適用對象:於本補償方案公告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 B. 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至114年03月03日止。 C. 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 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x【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x中華郵政之一年期定期 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暫訂於114年03月10日,應付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支付。 註2:中華郵政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係以114年03月01日中華 郵政公告之利率計算之。 D. 超過認購股數之原股東及員工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仍有認購意願者,若已依 原增資繳納期限截止日前繳納股款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已繳納股 款超過調整後可認購股數所繳納之款,計算公式如下: (已繳納股款-調整後可認購股款)x【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 x中華郵政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暫訂於114年03月10日,應付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支付。 註2:中華郵政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係以114年03月01日中華 郵政公告之利率計算之。 E. 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人將洽特定人承諾 悉數認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本公司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支付應 計利息。 F. 欲申請退還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請於申請期間截止前,逕向本公 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 6636-5566洽詢並完成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2)承諾書 可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三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113年11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494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茲因近期經濟情勢變化不定,為避免損及本公司股東權益且考量認購人投資 意願,經董事長調整發行股數為3,450,000股。為保障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權益,茲承諾若有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以書面舉證並合理說明權益受損者, 本人願依本公司所訂之補償方案負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書承諾人:可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許仁豪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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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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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
1.事實發生日:114/02/27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民國113年08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現金增資相關事宜,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28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6494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茲因近期國內外通膨及經濟情勢變化不定,為避免損及本公司股東權益且考量 認購人投資意願,擬依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 自4,300,000股調整為3,450,000股,每股面額維持新台幣10元,每股認購價格 維持新台幣12元,總額新台幣41,400,000元,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仍 維持不變,相關調整已提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查。 (3)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案截至114年02月27日實收股款總額新台幣41,400,000元, 業已全數收足。 (4)本公司訂定114年02月27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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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發行計畫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2-26 |
1.事實發生日:114/02/26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民國113年8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現金增資相關事宜,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28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6494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茲因近期國內外通膨及經濟情勢變化不定,為避免損及本公司股東權益且考量 認購人投資意願,擬依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 自4,300,000股調整為3,450,000股,每股面額維持新台幣10元,每股認購價格 維持新台幣12元,總額調整為新台幣41,400,000元,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 用途仍維持不變。 (3)上述調整金額已提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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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再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公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2-20 |
1.事實發生日:114/02/20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13年8月14日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之各項重要內容 如因客觀環境需要而需做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因應措施:本公司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截止日擬延長至114年2月27日,除延長特定人之 繳款期限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等均維持不變。 4.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訂增資基準日為114年1月16日,俟收足股款後另訂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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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再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公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1-23 |
1.事實發生日:114/01/23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13年8月14日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之各項重要內容 如因客觀環境需要而需做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因應措施:本公司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截止日擬延長至114年2月20日,除延長特定人之 繳款期限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等均維持不變。 4.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訂增資基準日為114年1月16日,俟收足股款後另訂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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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公告(更正)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1-15 |
1.事實發生日:114/01/15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13年8月14日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之各項重要內容 如因客觀環境需要而需做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因應措施:本公司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截止日擬延長至114年1月21日,除延長特定人之 繳款期限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等均維持不變。 4.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訂增資基準日為114年1月16日,俟收足股款後另訂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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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公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1-15 |
1.事實發生日:114/01/15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13年8月14日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之各項重要內容 如因客觀環境需要而需做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因應措施:本公司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截止日擬延長至114年2月21日,除延長特定人之 繳款期限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等均維持不變。 4.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訂增資基準日為114年1月16日,俟收足股款後另訂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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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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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
1.事實發生日:114/01/08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納期限於114年1月8日 截止,惟仍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故本公 司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4年 1月9日至114年2月10日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如有認股意願,敬請於上述期間內 ,持原繳款書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古亭分行及全國各分行辦理 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 (地址:110003台北巿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6636-5566)。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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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及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案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12-04 |
1.事實發生日:113/12/04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3年08月14日董事會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案,並業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113年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計新台幣43,000,000元,每股發行價格暫定為新臺幣12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13年11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494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除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15%,計645,000股由本 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計3,655,000股由原股東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持股比例認購,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三、本次增資換發股票作業摘要擬如下: 1.最後過戶日:113年12月23日。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12月24日至113年12月28日。 3.除權認股基準日:113年12月28日。 4.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4年01月02日至114年01月08日。 5.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4年01月09日至114年01月15日。 6.增資基準日:114年01月16日。 7.原股東催繳期間:114年01月09日至114年02月10日。 四、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如資金來源、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資金運用 計劃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 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或認股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變動致 每仟股可認購股數須調整,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需要予以調整修正。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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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113年6月份及7月份營收公告數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8-22 |
1.事實發生日:113/08/22 2.發生緣由:經會計師核閱後調整部分工程個案之估計工程總成本,致完工比 例法所認列之營收認列金額需修正,113年6月份及7月份營收金額影響數分別 調減新台幣4,345萬3仟元及調增114萬2仟元,113年6月份及7月份修正後營收 公告金額分別為新台幣3,278萬元及4,681萬3仟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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