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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新聞
公司全名
泓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個股新聞
項次 標題新聞 資訊來源 日期
1 泓辰躋身歐洲高端能源戰略夥伴 摘錄工商A 14 2026-05-22
 全球新能源產業蓬勃發展,高端應用對電池安全性與能量密度要求日益嚴苛,泓辰材料(HCM)作為全球唯一同時具備研發、製造「磷酸錳鐵鋰(LMFP)正極材料」及粉體設備自製整合能力的業者,團隊憑藉掌握領先國際的材料技術,近年成功躍登歐洲頂尖國防、航太與尖端科技供應鏈的戰略核心夥伴,泓辰以黑馬之姿翻轉過往材料代工形象,展現強大的LMFP材料技術話語權。

  強強聯手10年 傲人技術通過頂級認證

  泓辰材料董事長陳宏力多年來堅持研發創新,企業潛質被歐美高階鋰電池領導大廠相中,雙方展開長達10年的深度技術共研。兩年前,由泓辰公司獨家供應關鍵材料的LMFP電池成功通過認證,此一里程碑的跨越,協助歐洲戰略夥伴在國際高端應用市場連番斬獲跨國大單,更奠定泓辰在全球高端應用的「關鍵材料核心」地位。

  法國官方來訪肯定實力 布局歐洲支持能源自主

  隨著歐洲積極推動能源自主與供應鏈在地化,法國商務處日前也特別來訪泓辰材料,深入了解LMFP正極材料技術與智慧製造能力,並讚揚泓辰在高安全、高性能材料領域的關鍵優勢。憑藉完整的材料研發、自製設備及量產整合能力,泓辰被視為具備協助歐洲建立自主電池供應鏈實力的亞洲企業之一,法方亦鼓勵泓辰評估赴歐設廠及技術合作機會,進一步支持歐洲能源自主與高端戰略產業發展。

  深化高端戰略應用 扮歐洲能源自主關鍵

  隨著全球對綠能與能源自主要求提升,泓辰持續深化擴大與歐洲電池夥伴的合作腳步,LMFP應用全面延伸至高端國防、先進航太、衛星通訊等利基尖端市場。近年泓辰高分通過法商SAFT審廠認證,並攜手工研院材化所三方合作推進新一代LMFP電池技術,泓辰已成為歐洲確保關鍵戰略物資、實踐能源自主不可或缺的「幕後功臣」與最穩固的戰略夥伴。

  西門子數位雙生賦能 智慧製造領航未來

  為滿足全球高端軍工與航太客戶對電池一致性與極致安全的追求,泓辰出口LMFP正極材料外,更首創「智慧製造系統」;透過與國際大廠西門子(Siemens)的數位化技術深度整合,將生產設備與數位雙生(Digital Twin)系統完美稼接。這套高度自動化、數據化的設備自製能力,確保LMFP正極材料在量產過程中維持絕對的穩定度與品質零瑕疵,成為泓辰競逐國際高端市場、樹立MIT高科技品牌形象的核心底氣。

  從隱形冠軍到國際防衛、綠能轉型的關鍵支柱,泓辰材料十年磨一劍,彰顯台灣不僅能做代工,靠著頂尖材料科技與智慧製造整廠輸出,也能在世界舞台與國際巨頭平起平坐,為全球能源自主與高端應用市場注入台灣關鍵技術能量。
2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案 摘錄資訊觀測 2026-05-15
1.事實發生日:115/05/1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考量整體經營發展規劃,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
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本案將提請115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討論,擬經股東臨時會決議
通過後,正式發函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 鋰電池新趨勢 瞄準五大核心應用 摘錄工商C5版 2026-05-13
2026年是電池產業一個非常關鍵的轉型期,電池技術與儲能市場正處於從「擴張」轉向「智慧化」與「合規化」的深水區。目前電池產業已不再僅僅是硬體製造,而是結合了碳金融(履歷)、能源互聯網(資料中心儲能)以及高端材料科學(無人機/快充)的複合型產業。

  針對鋰電池在AI資料中心、電動車、無人機、電池履歷、及電池續航力與材料創新等五大核心趨勢走向,分析概述如下:

  1、AI資料中心:儲能與穩定性的雙重需求AI算力競賽使得資料中心對電力的需求呈現爆炸式增長。

  從UPS轉向BESS:傳統資料中心使用鉛酸電池作為不斷電系統(UP S),但2026年的主流已轉向磷酸鋰鐵(LFP)甚至半固態電池儲能系統(BESS)。這不僅是為了備援,更是為了參與「電網頻率調節」,幫助資料中心降低營運成本。

  散熱技術與電池整合:隨著AI晶片功耗提升,電池儲能櫃與「液冷技術」的整合成為技術核心,以應對高密度的放電熱能及對熱失控的防範。

  2、電動車(EV):續航力與技術分歧電動車市場已進入技術分化期,不再追求單一的高能量密度。

  固態電池商業化關鍵期:2026年是多家國際車廠(如豐田、三星S DI)固態電池試產線的重要節點,目前市場高度關注TNO(鈮鈦氧化物)負極材料的進展,因為其超快充特性(10分鐘內充滿)正逐步解決續航焦慮(AI資料中心亦有價值性的導入效益)。

  長壽命與極速充電:車廠正致力於開發「百萬英里電池」,旨在提升二手車殘值並支援後續的V2G(車輛對電網)應用。

  3、無人機:高功率與高安全性無人機在物流與軍事應用上的普及,對電池提出了極端的要求。

  高倍率放電(High C-Rate):針對垂直起降(VTOL)無人機,目前的研發重點在於如何在高能量密度的基礎上,維持瞬間高功率輸出且不導致電池過熱。

  低溫環境性能:針對高空或高緯度任務,電池材料的耐低溫電解液技術是2026年的技術亮點,確保電池在低溫下仍能維持80%以上的有效容量。

  4、電池履歷(Battery Passport):全球合規的門檻歐盟《電池法》的影響力已擴散至全球,成為電池出口的「身分證」。

  數位追溯與碳足跡:2026年起,進入歐洲市場的動力電池必須具備數位履歷,詳列碳足跡、回收材料比例以及原材料來源的透明度。

  回收產業的商機:「電池履歷」推動了鋰、鈷、鎳的強制回收比例。這不僅是環保要求,更成為電池供應鏈中,「二次材料」穩定供應的重要管道。

  5、電池續航力與材料創新LFP vs. NCM的版圖變動:由於成本優勢,磷酸鋰鐵(LFP)在儲能與中低階電動車市場已佔據主導地位。LF P研發重點轉向如何透過錳(LMFP)的加入來提升電壓與能量密度。

  回收技術的突破:針對LFP過去回收價值較低的問題,2026年的新型直接修復技術(Direct Recycling)正逐漸成熟,能直接提取正極粉末進行修復再利用,而非傳統的酸洗火法。
4 本公司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 摘錄資訊觀測 2026-05-12
1.發生變動日期:115/05/1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施茂林獨立董事/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講座教授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辭任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4/03/04~117/03/03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8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呂俊德獨立董事於115/05/08辭任。
5 本公司獨立董事對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事項 表示保留或反對意見 摘錄資訊觀測 2026-05-05
1.事實發生日:115/04/30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5/04/30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呂俊德獨立董事:國立中央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
施茂林獨立董事: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講座教授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
第一屆第八次審計委員會
討論事項第一案: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民國一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
討論事項第三案:民國一一四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第九屆第八次董事會
討論事項第一案:台灣博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測公司)本票強制執行事宜案。
第九屆第二次臨時董事會
討論事項第一案:撤銷補選本公司獨立董事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撤銷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期間、應選名額及受理處所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第一屆第八次審計委員會
(A)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獨立董事呂俊德與施茂林表示保留意見並不同意通過之主要理由如下:
一、本公司 114 年度鋰鐵電池交易係本年度新增且金額重大之交易,對本公司
114 年度財務報告之收入認列、應收款項、備抵損失、損益及資訊揭露具有
重大影響。
二、簽證會計師已擬於查核報告中出具保留意見,並表示未能取得執行該交易之
決策及評估資訊,致無法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亦無法判斷是否需對
相關金額作必要調整。
三、全數提列備抵損失,主要係處理應收款項之信用風險及可回收性問題,尚不
足以當然排除該交易在收入認列、交易商業實質、主理人或代理人判斷、財
務報表分類表達及資訊揭露方面之疑義。
四、該交易之主理人或代理人判斷,仍應以完整合約、交易條件、物流文件、驗
收文件、收付款條件、交易流程紀錄及相關書面分析為基礎。在相關查核證
據尚未充分完整前,獨立董事尚難認定本次財務報告之相關表達已無重大疑
義。
五、簽證會計師本次對 114 年度財務報告擬出具保留意見,至少顯示本案所涉交
易證據及查核證據不足情形,已涉及財務報告查核意見之重要判斷,並非單
純文字揭露或附註修正問題。
(B)民國一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
獨立董事對於114年度財務報告表達保留意見,所以對本案亦表達保留意見。
(C)民國一一四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獨立董事呂俊德與施茂林表示反對意見之主要理由如下:
一、公司所提改善計畫屬事後補救及未來改善措施,不能取代對 114 年度內部
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情形之審查。
二、本案重大磷酸鋰鐵電池交易涉及首次往來交易相對人、大額交易、進貨款項
先行支付、相關應收款項未能順利收回、依截至本次審議所提供資料尚未見
完整正式契約及物流驗收文件等情形,顯示公司於採購付款循環、銷售收款
循環、新客戶徵信、重大交易授權決策及交易風險控管等方面,仍有重大疑
義。
三、截至本次審議,公司尚未提出足以完整核對之交易相對人徵信資料、風險評
估紀錄、授權決策文件、正式採購及銷售契約、物流交付及驗收文件、資訊
系統流程紀錄、收付款條件合理性分析及重大例外交易核准紀錄,尚難確認
該交易於 114 年度承作時,已依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有效設計及執行。
四、櫃買中心 115 年 1 月 13 日證櫃審字第 11400107522 號函,已就該交易指
出涉及內部控制缺失及收付款條件不符一般商業慣例等事項;公司本次提出
之改善計畫,尚未充分說明該等缺失於 114 年度發生原因、控制失效環節、
影響範圍、責任歸屬及是否已完成追溯性查核。
五、公司改善計畫仍應補強具體改善項目、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完成期限、董事會
及審計委員會追蹤機制、重大例外交易提報門檻、資訊系統強制控管點、文件
留存清單、控制測試方法、稽核追蹤頻率、缺失複核機制及責任檢討程序。
第九屆第八次董事會
台灣博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測公司)本票強制執行事宜案。
呂俊德獨立董事認為,本案雖可能係基於執行費用成本及現階段已查得債務人
財產狀況之考量,具有一定實務理由,惟本案屬重大債權處理及公司資產保全
決策,董事會不宜僅以概括文字通過。公司應進一步補充及明確說明:完整本
票債權明細、原始交易及債權關聯、選擇先就五百萬元範圍執行之理由及成本
效益分析、其餘九千五百萬元債權憑證聲請之具體時程、其他本票債務人之責
任基礎及財產狀況、本票原本保管紀錄、後續追償費用預算及定期追蹤回報機
制。
呂俊德獨立董事並認為,本次如採取階段性執行安排,應於決議文字中明確記
載:
本公司先就新台幣五百萬元範圍聲請強制執行,僅係基於現階段執行策略及費
用成本所為之階段性安排,絕不表示本公司放棄、減縮、免除、和解或延緩其
餘新台幣九千五百萬元債權,亦不影響本公司對台灣博測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
本票債務人請求本金、利息、違約金、執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之權利。
第九屆第二次臨時董事會
本人對第九屆第二次臨時董事會擬議撤銷獨立董事補選及撤銷受理獨立董事候
選人提名期間、應選名額及受理處所等議案之書面意見如下:
一、本人認為,本案涉及 115 年 6 月 29 日股東常會議程、獨立董事補選、股東
提名權、審計委員會法定組成及公司治理延續性,並非單純行政作業事項。
二、公司係於今日上午審計委員會就 114 年度財務報告進行第二次審查並表示保
留意見後,於極短時間內通知召開本次臨時董事會。此一時間安排,客觀上可
能引發程序適當性及治理目的之疑慮,亦可能使外界認為公司係於財務報告及
內部控制事項受到審計委員會高度保留後,立即將治理焦點轉移至獨立董事辭
任及補選程序,並進一步撤銷原訂之獨立董事補選及候選人提名程序。
三、公司所稱「短期間內無法立即找到適合之獨立董事人選」,尚不足以當然構成
撤銷獨立董事補選及撤銷股東提名程序之充分理由。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制度
並非僅由公司尋找人選,亦涉及股東依法提名候選人之權利。倘公司逕行撤銷
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應選名額及受理處所,恐有實質影響股東提名
權及公司治理延續性之虞。
四、本人請公司於本案付諸討論及表決前,明確說明下列事項:
1.施獨立董事是否已提出正式書面辭任?其辭任生效日為何?
2.公司目前章程所定獨立董事席次為何?目前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成員是否
已不足法令或章程要求?
3.115 年 6 月 29 日股東常會是否為最近一次股東會?如是,公司為何不於
該次股東會辦理補選?
4.公司撤銷獨立董事補選及撤銷受理候選人提名程序之具體法律依據為何?
5.公司是否已取得股務代理、律師或主管機關之書面意見?如有,請於本次董
事會提出。
6.本次撤銷補選及提名程序,對股東提名權、審計委員會法定組成、公司治理
延續性及公司後續法遵風險之影響為何?
五、在公司未提出完整法律依據、股務代理意見、必要之律師書面意見,以及對前
述公司治理風險之完整評估前,本人不同意倉促撤銷本次獨立董事補選及候選
人提名程序。
3.因應措施:
針對獨董意見公司說明如下:
第一屆第八次審計委員會
討論事項第一案: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針對財報初稿內容,公司與會計師針對財報內容仍在討論中,故於會議當日向審計
委員會提出撤回議案之申請,但審計委員不予以同意。針對此案因公司尚未通過財
報,故會計師尚未針對本公司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討論事項第三案:民國一一四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對於114年度已產生之內控缺失,公司主管機關要求進行改善,並於115年4月24日
將改善完成之內容送交審計委員徵詢修正意見,審計委員尚未於會議前回覆相關意
見,針對審計委員於會議中提出建議部份公司將列入參考並後續進行改善執行。
本案經呈送董事會表決後通過。
第九屆第八次董事會
討論事項第一案:台灣博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測公司)本票強制執行事宜案。
針對獨立董事所提事項,公司已於第九屆第四次、第九屆第五次及第七次董事會針對
債權發生原因以及目前執行情形報告,且依照第九屆第七次審計委員會要求將按月向
獨立董事報告。
針對本次先就500萬元聲請強制執行之原因,已於議案中說明且附上債權人的財產狀
況,9,500萬債權憑證,不涉及權利放棄或延緩,亦已報告得隨時在發現債務人財產
時聲請強制執行。本案獨立董事施茂林建議,授權董事長依據財產調查結果訂定執
行金額,債權憑證暫緩申請。記名投票表決後,6席董事同意獨立董事施茂林建議執
行,1席(呂俊德獨立董事)反對。
第九屆第二次臨時董事會
討論事項第一案:撤銷補選本公司獨立董事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撤銷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期間、應選名額及受理處所案。
因進行組織調整,改選監察人,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6 本公司會計師來函終止委任 摘錄資訊觀測 2026-05-05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5/05/04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聯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詹定勳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黃珮樺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洽談中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洽談中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洽談中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5/05/04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新任會計師待確認後,提報最近期董事會通過
7 本公司獨立董事對審計委員會決議事項表示反對意見 摘錄資訊觀測 2026-04-13
1.事實發生日:115/04/10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5/04/10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審計委員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呂俊德獨立董事:國立中央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
施茂林獨立董事: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講座教授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討論事項第三案:民國一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
討論事項第四案:民國一一四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1)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獨立董事呂俊德與施茂林對於114年財報共同發言
「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議之114年度財務報告案,基於獨立董事對財務報導、
內部控制及股東權益保障之職責,對其中與114年度磷酸鋰鐵電池買賣交易相關之
營業收入、應收帳款及資訊揭露事項,表示保留意見,現階段尚難表示同意。
理由如下:
一、依目前提供本人審閱之資料,該交易相對人屬首次往來對象,惟公司尚未提出
足供確認之完整徵信調查、風險評估及授權決策相關書面資料。
二、該交易金額重大,惟目前未見完整正式之採購及銷售契約,亦未見完整物流簽
收、交付或驗收文件,致交易之實際履行過程及權利義務關係,尚難充分核對。
三、依公司目前資料,相關進貨款項已支付,而公司於114年7月及8月承作上開交
易所產生之部分應收款新臺幣70,163仟元,截至目前仍未收回,其可回收性及
相關交易風險,應予高度關注。
四、櫃買中心115年1月13日證櫃審字第11400107522號函,已就該交易指出涉及內部
控制缺失,且交易收付款條件等事項存有不符一般商業常規之疑義。
綜上,在前述重大疑義尚未獲得充分、具體且可核對之說明前,本人對本公司114年
度財務報告中與該交易相關之營業收入認列、應收帳款計列、可回收性評估及相關
資訊揭露之允當性,仍存有重大疑慮,爰就本案財務報告表示保留意見。」
(2)民國一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
獨立董事對於114年度財務報告表達保留意見,所以對本案亦表達保留意見。
(3)民國一一四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獨立董事呂俊德與施茂林對11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的共同發言
「公司於114年度內發生重大交易,未做好事前對供應商及客戶的徵信作業,未簽訂
正式核准合約即進行大額付款,相關貨款卻無法順利收回,以及櫃買中心於115年1
月13日以證櫃審字第11400107522號函至本公司說明此交易涉內控缺失、交易收付
款條件等不符合商業慣例等情事,顯見公司採購及付款循環、銷售及收款循環之內
部控制程序未能有效設計或執行,故本獨立董事對於11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所稱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表示反對意見。」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8 泓辰AI工廠 秀戰情室與數位孿生 摘錄工商A 18 2026-04-08
 「2026智慧製造展」今(8)日起在台北世貿南港一館一連展出三天,泓辰材料(HCM)以「AI實踐、虛實整合」為主軸,在N724展位,首度展出結合人工智慧與數位孿生(Digital Twin)的AI工廠創新應用成果,全面呈現泓辰鋰電池材料生產架構,已然邁向智慧化與高效率的未來藍圖。

  正極材料鋰錳鐵LMFP領導廠商-泓辰材料(HCM)近年不僅在LMFP 正極材料產品的創新開發與應用上卓有成果,獲得歐美日電池集團合作深度研發與國際戰略布局,更透過導入AI工廠與智慧製造軟硬體系統技術,達到「AI實踐、虛實整合」,提升經營效率、降低成本與工廠碳足跡,為LMFP正極材料整廠輸出奠定前瞻競爭力。

  泓辰材料指出,今年參展的最大亮點,是將大語言模型(LLM)實際導入製造現場應用,打造「AI戰情室」與「即時碳履歷系統」;A I智慧工廠系統不僅能整合並解析跨資料庫資訊,更可主動提供決策建議,協助現場人員快速掌握生產狀況與設備調整方向,進一步提升作業效率,同時降低企業在軟體開發與運維上的負擔,展現AI從概念走向實務的關鍵突破。

  在數位孿生應用方面,泓辰材料結合西門子工廠模擬軟體多年經驗,所建立的完整設備模組架構。展出期間,泓辰現場業務人員將透過實際控制器操作虛擬設備,並搭配NVIDIA旗下Omniverse渲染技術,高擬真呈現工廠的運作情境,使虛實整合達到嶄新層次。此一技術已成功應用於整廠輸出專案,獲得客戶高度肯定。

  今年泓辰材料更展現跨界整合的成果,透過整合西門子MES系統與新漢智能數據中台,不僅在鋰電池材料製造領域實現高效增產,也為「產業轉型」提供具體可行的解決方案。

  泓辰強調,未來泓辰將持續發揮AI智慧製造技術領先優勢,推動拓展智慧製造方案至更多產業,攜手國內外企業夥伴,共創新一波成長動能。4月8日至10日三天展覽期間,歡迎蒞臨現場,與泓辰團隊深入交流,共同探索AI工廠與智慧製造的無限可能。
9 泓辰攜手澳洲 布局國際戰略合作 摘錄工商C8版 2026-03-26
 泓辰材料(HCM)受邀參與「澳台關鍵礦物供應鏈合作論壇」,與來台參訪的澳洲準官方機構Powering Australia深化交流;論壇聚焦稀土關鍵礦物與電池儲能產業鏈深度發展,期能媒合台澳鋰電池產業資源,並以此為契機開創更多國際戰略合作空間。

  上周澳洲訪客Powering Australia亦實地參訪台灣官產研界,對接台灣電池產業鏈,泓辰材料作為受邀企業中唯一的鋰錳鐵LMFP正極材料廠,技術實力備受澳方代表團重視,雙方正積極探討多元的合作模式,透過澳方引薦澳州當地潛在合作夥伴與產業資源,結合泓辰技術協助,達成資源互補並共同強化產業鏈競爭力。

  20日澳洲Powering Australia一行參訪泓辰,實地參觀泓辰斥資5 億元建置的2200噸LMFP正極材料自動化新產線,Powering Australi a執行長Shannon O’Rourke指出:「Powering Australia非常榮幸能夠參觀泓辰,對領先的鋰錳鐵(LMFP)技術結合台灣強大的製造實力,留下深刻印象,期望結合澳洲關鍵原料供應優勢,包括:氫氧化鋰、錳、鐵及磷酸,共創雙贏。」這展現出國際合作夥伴對泓辰技術地位的高度認可。

  泓辰LMFP正極材料以高度設備整合能力,構築高度競爭門檻,智慧製造體系關鍵核心「智慧製造戰情中心」充分實現生產數據即時監控與精準管理,確保產品高品質與高良率,能大幅降低人力成本,此一智慧製造體系,有助在產業競爭中脫穎而出,將成為澳方與全球大廠布局電池關鍵材料的首選。

  澳洲Powering Australia來訪,是泓辰繼成功取得歐系大廠軍工量產訂單、與國際頂尖車廠合作邁入新里程碑後,再度獲的澳州官方單位肯定,這不僅彰顯泓辰不可替代的產業價值,更讓世界看見MIT新能源材料領域的領先實力。

  泓辰材料董事長陳宏力表示,10年來泓辰在LMFP正極材料上已與多家國際大廠建立深度合作夥伴關係,團隊透過不斷在國際布局中爭取公司最大權益,確保獨到技術價值能順利轉化為實質的收益,期盼台灣LMFP正極材料技術在全球綠能轉型中扮演關鍵推手。
10 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 第3款,自115年3月31日起終止本公司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摘錄資訊觀測 2026-03-16
1.事實發生日:115/03/16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因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國票綜合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辭任本公司之主辦及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依櫃檯買賣中心證
櫃審字第11501004615號函示,依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自115年3月31日起終止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5/03/31
4.其它應敘明事項:推薦證券商於終止交易前,仍負連續報價及成交義務。
本公司已積極接洽其他證券商,擔任本公司主辦及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
造成股東之不便,本公司特此表達歉意。
11 本公司收受民事聲明上訴狀(對應原115年02月12日之公告) 摘錄資訊觀測 2026-03-05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上訴人:新源興開發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度重訴更一字第3號
4.事實發生日:115/03/0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於115年2月12日收受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重訴更一字第3號判決書。
因上訴人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上開判決,故聲明上訴。
6.處理過程:
本公司於115年3月5日收受上訴人提出之民事聲明上訴狀,上訴聲明為:
一、原判決廢棄。
二、被上訴人於第一審之訴暨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三、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負擔。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委請律師承辦後續民事訴訟相關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2 澄清媒體報導 摘錄資訊觀測 2026-03-05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15/03/05
3.報導內容:「泓辰材料(HCM)日前接獲第一筆利基型LMFP正極材料20噸高階應用
量產訂單,預計從今年第一季開始出貨,....」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本公司實際營運與業務及財務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3 泓辰首獲歐美高階LMFP量產訂單 摘錄工商C1版 2026-03-05
正極材料鋰錳鐵LMFP領導廠商-泓辰材料(HCM)日前接獲第一筆利基型LMFP正極材料20噸高階應用量產訂單,預計從今年第一季開始出貨,泓辰將成為全球首家以LMFP成功應用於高階領域的材料公司。

 高端鋰電池應用市場門檻極高,對上游材料品質、穩定性與可靠度要求遠超一般商用規格,能成功打入這類市場,對任何鋰電池材料廠商而言,都是長期技術積累與信任建立的結果,標誌著企業營運上的重大里程碑。

 業內分析師指出,此類高階專案具備極高的技術護城河性質,能通過驗證並啟動量產,代表雙方將建立長期、穩定且不可替代的供應關係,對泓辰未來的營收穩定度具有指標性意義。

 深耕正極材料十年的泓辰,致力於利基型高階產品的市場開發,避免進入低價競爭的紅海市場,此筆20噸訂單是泓辰利基型高階正極材料專案首單,其後衛星、航太、高速鐵路等專案應用訂單可望從今年起陸續開花結果。

 受到地緣政治的影響,全球供應鏈正加速重組,尤其是電池產業被各國視為戰略物資,中國準備出台管制措施,使國際市場對非紅供應鏈及在地化需求明顯升溫。近期包括美國、法國及澳洲等政府代表陸續來訪爭取泓辰到當地設廠,泓辰將根據市場、合作夥伴及相關補助等審慎評估設廠的可行性。

 泓辰董事長陳宏力表示,此次成功導入高階應用量產,不僅展現泓辰在LMFP材料研發及量產能力上達到國際水準,更是泓辰打入高端應用市場的重要里程碑,預料將縮短與國際車廠進一步深化合作的進程。
14 公告本公司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辭任 摘錄資訊觀測 2026-03-04
1.事實發生日:115/03/04
2.公司名稱:泓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主辦輔導證券商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來函,
因業務規劃及人力考量自115年3月13日起辭任本公司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
依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櫃買中心得停止本公司股票櫃檯買賣,
實際停止交易日依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已有證券商洽談中,積極爭取擔任本公司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
待雙方確認後,將依規定另行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5 泓辰材料攜日廠 深化LMFP合作 預計年中完成第三期NRE開發目標,並確定最終材料規格,迄下半年將推進到乘用車電池性能測試驗證 摘錄工商A14版 2026-02-24
 全球磷酸錳鐵鋰(LMFP)正極材料領先廠商泓辰材料(HCM)2月農 曆年前宣
布,與日系國際頂尖車廠正式啟動第三期NRE(Non Recurr ing Engineering) 付費
合作開發,本期開發費用將超過千萬台幣, 預計年中完成開發目標,並確定最終
材料規格,迄下半年將進一步推 進到乘用車(LMFP)電池性能測試驗證 。

  LMFP兼具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與成本優勢,成為全球車廠布局重 點材
料,為電動車與儲能市場帶來新機遇。能量密度提升可延長續航 並提高儲能效
率,同時也被視為鋰鐵(LFP)的進階版材料,依據Mc Kinsey & Company2024年
研究,LMFP市占率預計2027年達18%、 2030年達25%,展現其成長潛力與對電
池技術發展的關鍵影響。

  興櫃鋰電池類股廠商-泓辰材料(3616)專注經營LMFP及相關製程 整廠設
備研發、製造、銷售,今(115)年泓辰在LMFP材料商品化及 全球市場上將獲致
重大進展,多年策略合作夥伴,包括日系國際品牌 車廠、歐洲高階電池廠
(Saft)都將出現具體的合作計畫,開創企業 營運爆發成長契機。

  除了今(115)年2月隨著日系品牌車廠啟動第三期NRE合作開發計 畫,法商
Saft也將開始放量採購及尋求長期合作方案,Saft的客戶皆 為軍工、航太、衛星、
高鐵、空中飛行器等國際級大廠。2026泓辰材 料將迎來轉機的一年,透過材料加
設備的雙核心能力,成功接軌日法 中高端市場,LMFP商業化將邁入重要里程
碑。
16 公告本公司民事訴訟返還土地購買定金判決主文 摘錄資訊觀測 2026-02-12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泓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新源興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源興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度重訴更一字第3號
4.事實發生日:115/02/1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因建廠之需求與新源興公司及簡佑憲於110年8月簽訂「不動產購買意願書」
並交付新台幣(以下同)壹仟萬支票予新源興有限公司收執,
因對買賣價金付款期程及撤銷土地上之查封登記等重要交易條件,
協商皆未能達成共識,故本公司函請新源興等2人返還上開支票遭對方拒絕。
本公司於110年11月15日提請訴訟,第一審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新源興公司應給付
本公司壹仟萬,新源興公司遂提請上訴,第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以
「第一審法院對新源興有限公司之送達程序不合法,其判決重大瑕疵」為由,
廢棄第一審判決,並發回台灣臺北地方法院審理。
6.處理過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更一字第3號作成判決,判決主文為: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仟萬元,及自民國一一0年九月二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三、本判決於原告以新臺幣參佰肆拾萬元為被告供擔保後,得假執行;
但被告以新臺幣壹仟萬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7 公告本公司自114年第四季起更換會計師事務所 及簽證會計師(年度誤值更正) 摘錄資訊觀測 2026-01-12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5/01/06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鄭安志會計師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呂倩慧會計師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聯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詹定勳會計師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黃珮樺會計師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本公司營運及管理整體考量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公司主動終止委任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5/01/06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8 應主管機關要求說明本公司電池交易應收款項未收回情形 及已採行之債權保障措施 摘錄資訊觀測 2026-01-09
1.事實發生日:115/01/09
2.公司名稱:泓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114年6月至114年8月進行電池買賣交易,產生應收款項
金額共計新台幣(以下同)131,643仟元,其中耀創智電(股)公司(以下簡稱耀創智電)
應收款項89,096仟元,百會科技(股)公司(以下簡稱百會科技)應收款項42,547仟元。
截至115年1月9日止,因電池買賣交易應收款項逾期未收回金額計新台幣70,163仟元
(耀創智電應收票據48,157仟元、百會科技應收帳款22,006仟元)。
二、針對上述逾期款項本公司已採取以下保全措施:
本公司已就耀創智電及其負責人簽發之擔保本票向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目前已獲准
裁定之金額共計48,157仟元。百會科技逾期款項新台幣22,006仟元,本公司已寄發存證
信函,經百會科技提出清償方案協商中。
此外,本公司前曾取得供應商台灣博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測科技)及其負責人
所簽發之擔保本票各100,000仟元,本公司已向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其中博測科技
負責人簽發之100,000仟元本票已獲准裁定。本公司前並已就博測科技負責人名下持有之
15筆土地設定抵押權(其中13筆為第三順位,2筆為第五順位),以擔保前述款項之受償。
6.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公報9號規定針對無法回收之信用風險進行相關
備抵呆帳之提列。
二、耀創智電及百會科技已與本公司洽談還款方案,目前仍在協商中。
三、本公司亦將視與債務人之還款方案洽談情形,就前述擔保本票及土地進行後續
法律程序,以確保債權保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營運資金充裕,上開事項對本公司正常營運並無重大影響。
19 本公司獨立董事辭任 摘錄資訊觀測 2026-01-09
1.發生變動日期:115/01/09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吳宗璋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個人公務繁忙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4/03/04~117/03/03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8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5/01/09接獲獨立董事辭任書,自即日起生效。
20 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辭任功能性委員會職務 摘錄資訊觀測 2026-01-09
1.發生變動日期:115/01/09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吳宗璋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個人公務繁忙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4/03/04~117/03/03
10.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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